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陈昌君谢辉)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日前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于昨日出台申报办法细则。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均应于2007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据悉,成都市设立了20个受理点接受自行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相关公告将于近期登报。
元旦起 高收入者须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成都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即应于2007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另外,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首先均要在代扣税款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时应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软件可从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免费下载。
兼职高收入者必须固定一处申报
细则明确,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地点根据个人情况具体分为6种情况:在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任职、受雇单位,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无任职、受雇单位,也未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若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选择其中一处固定进行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据介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个人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退)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税务部门将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和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逾期不申报 最高罚1万
据了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纳税人不进行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细则出台前,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或者足额扣缴,税务机关处罚的只是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只需要补缴税款。在规定了纳税人的申报义务后,纳税人将承担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成为处罚对象。
20个申报纳税受理点
单位 办税厅地址 咨询电话
成都市高新区地税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C座 82829867
成都市锦江区地税局 成都市莲桂西路133号 86723329
成都市青羊区地税局 成都市万和路90号天象大厦 86264981
成都市金牛区地税局 成都市沙湾路69号 87705284
成都市武侯区地税局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3号 85097157
成都市成华区地税局 成都市玉双路138号 83266952
成都市龙泉驿区地税局 龙泉驿区龙泉镇洪升路11号 84846410
成都市青白江区地税局 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26号 83661543
成都市新都区地税局 新都区新都镇电子路延伸段建设大厦 83962562
成都市温江区地税局 温江区大南街11号 82716857
都江堰市地税局 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13号 87137948
彭州市地税局 彭州市天彭镇团结街149号 83873642
邛崃市地税 邛崃市东星大道延伸线120号 88746835
崇州市地税局 崇州市崇阳镇蜀州北路世纪广场 82200843
金堂县地税局 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36号 84996062
双流县地税局 双流县东升镇棠湖西路一段187号 85837306
郫县地税局 郫县郫筒镇北大街152 87865158
大邑县地税局 大邑县甲子路东段62号 88296256
蒲江县地税局 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108号 88551923
新津县地税局 新津县武津西路163号 8255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