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择偶标准,一向是推崇郎才女貌的。男的要有才情,女的要有相貌。我们听过太多才子佳人的故事,如果反过来变成“才女帅哥”,多少有些别扭。当年,苏小妹一句“双手推开窗前月”,考得堪称才子的秦少游心下一惊,亏得有苏轼在旁提醒,方才疑似“舞弊”地接出“一石击破水中天”。 身为婉约派之代表,风流少年秦少游都险些败在一才女手下,进不了洞房,其他没有诗词歌赋垫底儿的凡夫俗子,即便貌若潘安,怕也不敢轻易招惹才女们。轻则自讨无趣,重则伤了男人的自尊——在才女苏小妹的“婚试”里,秦少游的处境多少有些可怜巴巴,丝毫没了“香囊暗解,罗带轻分”的潇洒。
说郎才女貌是公认的社会标准,其实并不准确。男人的才当然需要社会的评价,特别是以诗词歌赋为代表的才情,总要被展览得世人皆知才好。美貌却藏于深闺不外露。它多半只是私人(或曰小范围内)评价,后被好事者流传,公众往往只闻其名不见真容颜。最终,被某个向公众充分展示才能的成功男人,独家收藏。
恕我孤陋寡闻,穷困落泊的才子不多。不管是才华、才干还是才情,总能够换得多少让人满意的社会回报,或者一官半职。我们所熟悉的那些历代才子们,多半经历科举的历练,身负功名,不遭排挤贬谪的话,肯定衣食无虞;或者诗坛画坛留名,比如唐伯虎,到了一字难求的份儿上,断断不缺银两。虽然我们一再回避“才”中的物质成分,可它的存在却是板上钉钉。
如果你承认郎才女貌是般配婚姻的话,那实际暗藏着一种没有说出的逻辑:才与貌的等价交换。别大惊失色,婚姻首先是一种经济关系。只是,社会可以大张旗鼓地给才标价,并且这一方式被公众所认可和接受,却没有(或者不敢)大大方方给貌定值。
通过才貌的交换,“貌”间接体现了自己的价值。虽有红颜薄命,可倘或统计一下容貌姣好者的生活质量和婚姻状况,大约是要高于平均水平的。我就知道,经济学家们曾经做过一个调查,美貌者的薪水高于平均值,婚姻状态也更让人满意。
男人的才情可以获得社会公认,女人的美貌就非得遮着藏着?才情能换来公众所接受的地位、财富、荣耀;美貌要是换来锦衣玉食、幸福生活的话,就得挨骂?
我看过一个调查。研究者对《中国妇女》杂志1985年至2000年间所刊登的女性征婚启事进行抽样,结果表明,身高、长相、婚否等因素,在女性的择偶标准中,居于越来越不重要的位置;而经济状态排名明显靠前。15年间,女性对对方事业的要求,由1985年的第九位上升到第二位。
如果说熟悉的两个人相恋,很难说清楚理由的话,那么陌生的两个人,在决定对方是否有可能成为自己的伴侣时,必然是有理由的。罗列在征婚启事里的那些条件,没有任何情感因素,是最直接的理性诉求,也最能代表人们在选择爱情时的首要考虑因素。
如果承认“才”带给男人的物质利益,那么,郎才女貌变成“郎财女貌”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市场给男人的才干标出了价格(比如薪金、财富拥有量),相应地,女人的美貌也就有了物质意义上的衡量标准。
撇开道德不谈,仅从经济学角度考虑,“才”是稀缺资源,美貌也一样。从资源配置的最佳角度考虑,两者的交换,可以实现双赢。
对于有“财”的男人而言,财富到了一定程度,再多一些算不得多,少一些也算不得少,所谓边际效用递减。吃第一个馒头时心花怒放,吃到第十个,就可有可无甚至撑得慌。美貌也是如此,到一定程度,多一点少一点,无关紧要。有财的男人掌握着财富的稀缺资源;美女拥有少有的美貌,两个人进行交易,彼此都能实现效用最大化。“男财”不仅未失财,反而得到了美貌;美女也未失貌,反而锦上添花,拥有了万贯家财,何乐而不为?
婚姻市场也存在公平竞争,竞争的结果,是资源最优配置下“郎财女貌”的般配婚姻。至于这样的婚姻幸福与否,相信“财男”美女都不是傻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