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日前下发的《关于举办技师学院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设立技师学院的高级技工学校或国家重点职业院校,其专职教师配备中至少30%为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含技师、高级技师),校园占地面积应不少于100亩,在校生规模须达3000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和具备技师班学生占在校生总人数的40%以上或达到1200人以上),适用图书不少于5万册等。
(姚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