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永成通讯员潘先若)近日,国家体育总局表彰在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省5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10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据悉,我省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是: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海口市文化体育局、儋州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琼海市体育中心、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被评为先进单位;肖水平、蒙丽华(女)、梁振成、王爱霞(女)、何书源、崔育贞(女)、周家庆、张祖权、金乃伟、梁麟雄被评为先进个人。
据了解,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部署的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从2005年3月开始至8月结束。我省选择海口市、琼海市、儋州市、乐东县等四市(县)开展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省共采集样本9123例,其中有效样本8674例,共获取有效数据492248个,比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数据量341661个增加了150587个。根据《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每组样本采用了105例,共选用了7560例,丰富了我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