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年发展,江苏省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参保职工突破千万。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城市居民,特别是低保、特困等弱势群体,由于没有用人单位而被排除在医疗保障制度之外,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群体。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酝酿将城市非职工居民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此前,盐城、泰州、淮安、镇江和苏州等地,已进行先期探索,盐城还是全国第一家出台城市居民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的城市。当记者采访盐城、苏州等地的城市居民医保实施情况时,参保对象对政府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11月30日,在盐城市医保中心,记者遇到前来报销医药费的低保户卞荣全。患有尿毒症的卞荣全今年在市中医院做血液透析用去22700多元,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为其报销了14051元,并告诉他,根据他家的情况,到年终时,还可以申请市里的医疗救助。卞荣全眼含热泪说,自己和妻子下岗多年,身体都不好,一家全靠儿子在外打工支撑,如果不是1年前政府让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他肯定撑不到今天。
卞荣全得益于2005年1月1日盐城市区实施的《城市居民医疗统筹和医疗救助办法》。该办法将居民医疗统筹和救助相结合,由财政补助引导没有固定单位的居民参保,再对大病重病的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居民参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个人出资14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但像卞荣全那样的低保、特困居民和重残人员个人出资6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40元。参保后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凭医疗救助卡就医时还可享受减收30%门诊治疗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收50%住院诊疗费、床位费,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的“两减一免”的救助。
医保部门给参保者每人每年划入60元设立门诊医疗账户,参保人员还可享受5种重大疾病门诊补偿,住院医疗费全年最高补偿不超过3万元。对那些自负费用仍无力承受的困难家庭,到年底时,还可获得每人最高1万元的医疗救助。
盐城医疗统筹救助办法推出不到两个月,就吸引了4.3万居民参保。新政策实施第一年,就有4167名没有单位的参保对象获得住院治疗补偿,平均补偿率在60%左右,并有980位困难居民获得医疗救助。
盐城市医保中心陈宗钊主任说,居民医疗统筹和医疗救助实施近两年来,盐城没有出现过一次因居民看不起病要求社会募捐或上访事件。
继盐城之后,泰州、苏州、淮安等地陆续出台办法,将没有工作单位的城市居民纳入医保范畴。苏州根据居民医保对象年龄大、发病率高、医疗费用多的实际,实行以政府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原则,建立居民医保基金。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50元,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按累计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以10万元为封顶线,符合医保门诊特定项目结付规定的可享受医保基金90%的补助。今年7月1日实施的泰州居民医保办法,则将市区无用人单位且没有医疗待遇的老年居民和城市低保、特困和重残人员纳入医保。
无论盐城、淮安还是泰州、苏州,在吸纳城市居民进入医保过程中,公共财政都发挥了主导作用。2005年,盐城市财政拨付505万元,使6万居民参了保,低保对象参保率达到90%,今年该市新增了1万多人,财政补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苏州,市级财政给城镇纯居民的医保投入约占3/4,财政更是全额负担了低保、特困职工、重残人员的医保费用。
也有人认为,在国家和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地方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当地城镇居民的医保待遇。盐城、淮安的经济水平在全省并不算高,正是领导的重视,其在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看病方面,走在了全省前面。
不管怎么说,没有固定单位的城市居民,是低收入的主要人群,他们更需要医疗保障。(记者 黄红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