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与往年一样,市民的捐赠又出现高峰。能在缴纳个税前全额扣除的捐赠受到捐赠者的欢迎。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开发区地税局了解到,目前,北京已有29项可全额免税的个人捐赠。
据悉,仅今年一年,国家便推出了11项能税前全额扣除的捐赠方式。 这是2001年推出捐赠减免个税政策以来力度最大的一年,加上此前推出的全国性16项、北京地区性2项可税前全额扣除的捐赠,北京市民共有29项全额免税的个人捐赠可以选择。
直接捐给个人 不能免税
开发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个人捐赠必须通过我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自己直接给到对方手中的捐赠不享受减免个税的政策;同时,捐赠时应向相关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索要正式的票据。
29项捐赠不受30%限制
按照国税总局此前相关规定,个人捐赠额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超出30%的部分则不计算在内,扣除时按30%计算。
开发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称,这29项个人捐赠并不受30%扣除额的限制,可以全额扣除。
今年以前可税前全额扣除的个人捐赠(共18项)
向10类单位的捐赠 通过6家单位的公益救济捐赠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含新建) 宋庆龄基金会
红十字事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 中国扶贫基金会
农村义务教育 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教育事业 中国福利会
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中华慈善总会 北京地区性2项捐赠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北京市慈善协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
今年开始执行的通过11家单位的公益救济捐赠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世博局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中国绿化基金会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