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书彬通讯员邹振冈)市交通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已发布《厦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按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除了要抓好路面管控、执法投入、道路施工管理、志愿者文明执勤以及宣传声势等内容外,《方案》还提出,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凡是已确定的交通改善措施要加快推进;凡是规划确定的配建停车场都要全部用于停车,不得挪为他用;凡是有楼宇配建停车场的,周边道路不再设置路面停车位;凡是适于停车的各类型空地,都应腾出作为临时停车场。今后开设大型商场和人流量大的公共服务设施,都必须在建设前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并将此纳入项目建设审核环节。
结合全市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已组建市交通秩序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市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执法大队将专职从事整治乱停车、乱占道和禁止电动摩托车销售、上路,限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区域通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