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调解平息“家庭战争”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竹山村的老蔡嗜酒如命,常常两杯烧酒下肚,就发酒疯。不久前,老蔡把老婆的脸打肿了,老婆一气之下跑回娘家,并传话说要跟老蔡离婚。此事被五显镇“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的调解员老张知道了。 他上门找到老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得老蔡承认错误后,老张将老蔡带到邻村老丈人家,老蔡见到老丈人后倒头就拜,发誓今后一定要戒酒。老张趁热打铁做工作,一场离婚纠纷就这样被化解了。
夫妻闹离婚、婆媳闹不和、父子起纠纷等在农村可不是小事。以往,由于缺乏一种便捷有效的调解机构,这些家事纠纷常致使矛盾升级,甚至转变成刑事案件。在同安区法院大同法庭的积极推动下,五显镇于2005年10月18日挂牌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
一年多来,该民间调解机构共成功调解各类家庭矛盾纠纷75起,大同法庭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下降了50%以上,大量的家庭婚姻矛盾、财产和赡养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及时化解。
乡亲出面显优势
五显镇“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在全镇招募了99名家事调解员,调解员队伍由村治保会、调解委员、妇女会和村民小组中的“调解能手”组成,同时吸纳村中有威望、口碑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退休干部、教师等参加,覆盖全镇所有自然村,形成了家事纠纷调解网络。
在一些生活比较穷困的农村,子女不愿意赡养老人的事时有发生。如果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老人一两百元的赡养费问题,过程太长,有时还不能及时兑现,要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更重要的是,诉讼并不能解决一两百元赡养费带来的心结问题。调解员张国防说:我们拿乡规民约、公序良俗等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往往能更柔性地解决问题。
明溪村有个70多岁的老人陈某,虽然与儿子和儿媳妇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老人每天却自己做饭吃,父子形同陌路。百般无奈之下,陈某只好求助于援助中心,解决他的赡养问题。张国防多次走进陈家,把陈某的儿子和儿媳请到一起,促膝谈心,动情地讲述陈某早年如何含辛茹苦地把儿子抚养成人,也讲别人家庭和睦、敬老爱幼的故事,进而语重心长地告诫他们: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陈某的儿子和儿媳被张国防的真诚所感动,觉得对不起年迈的父亲,当即表示愿意承担起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民间调解独具优势
大同法庭的一位法官说:单纯从法律角度审理民事案件比较简单,但容易错过解决矛盾的最佳时机,使有些矛盾升级,小事变大事、易事变难事。对于解决家事纠纷,调解的好处是便捷、有效、低成本。
五显镇军村有一对陈氏兄弟,哥哥外出打工,弟弟在家做事。前些年兄弟俩在村里共同扩建了住宅,但是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由于哥哥长期不在家,弟弟便把房屋产权证办到了自己的名下。兄弟俩为此发生了激烈的矛盾。这时,调解员陈清良上门了,他多次与陈氏兄弟沟通,并带他们到司法所了解有关分家析产的法律规范,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兄弟俩重归于好。
对于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的做法,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评价说,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现实而理性的选择。目前大部分农村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人与人的关系靠亲缘、地缘、熟人交往圈、民间组织来调整。援助中心正是利用了这个特点,发挥了独特优势,确保大量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