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许可证两校车被重罚
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整治校车交通违法
晶报讯(记者周维民实习生刘秀秀通讯员宋学德)使用过期校车许可证,福田上陆学校两部校车分别被罚款一万元。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仍有部分校车管理存在漏洞,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检查执法力度。
11月27日至12月7日,市交警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行动期间,除了在各辖区的学校门前、周边路段设置整治点外,还派出专项检查组深入学校、幼儿园,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巴进行明查暗访和登记造册,重点检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是否持有《校车驾驶人证》,严厉查处校车的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超载、超速、未按规定投保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检查校车2811辆次,查处无《校车许可证》的校车156辆、无《校车驾驶人证》的驾驶人150人、驾驶人与许可证登记不符的7宗,超载15宗,查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108宗。11月27、28两日,福田交警大队查处了福田上陆学校两辆校车,车牌号分别为粤B/A49×8与粤B/464×4。两车均使用过期的《校车许可证》,福田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履行强制措施,并扣留了两辆校车。由于拟作出处罚为较大数额罚款,市交警局还向学校制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依法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结果维持原处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