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龙言)日前,扬州市维扬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一“老赖村长”予以司法拘留15日,使申请执行人打消了再次上访的念头。
江都市丁沟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及该村办企业铸钢厂自1992年起至1994年1月,先后9次向张某某借款9.56万元。 1996年1月25日,江都市人民法院判决该村及村办铸钢厂给付张某某本息计16.27万元。判决后,虽经江都法院多次执行,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执行未果而多次中止,导致张某某认为法院“官官相护”而不断上访。2006年7月2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提执该案,并裁定由维扬区人民法院执行。
面对如此棘手的案件,执行法官接手后,通过仔细阅卷,决定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并在每次去江都执行时邀其同往,使其了解法院执行的全过程,从而解除其对法院执行不信任的疑虑,缓解了矛盾。二是严格执行程序。执行局的法官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对拒不履行的有关责任人员决不手软,该拘则拘、该罚则罚。
经过大量调查发现,铸钢厂已倒闭,而村委会每年土地出租都有一定的收入。但由于该村主要负责人支书兼村长朱某某以该村穷、入不敷出、无力偿还等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当执行法官要求其提供相关账册时,其一直拒绝提供。直至发展到电话不接、传唤不到庭、不与法官见面,致本案的执行一度陷入被动的局面。
面对如次嚣张的“老赖村长”,经合议庭合议,并报院长批准,法院决定对朱某某实施拘传,如仍拒绝履行,则对其予以司法拘留15日。然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拘传,均不见人影。12月3日中午,当“老赖村长”在家中正享用美餐时,被执行干警抓个正着,将其拘传至维扬法院。经教育,其仍表示不同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对其司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