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全款购回迁房遭质疑”追踪
北京建委指出此要求系开发公司自定,建委从未出台如此规定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崔木杨)日前,部分崇文区拆迁户选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时被要求“10分钟选房、一次性付全款”。 昨日,北京市建委称,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无须一次付清全款,10分钟选房时限是表述不清所致,并称此事与建委无关。
12月20日,北京天启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崇文区动迁居民印发了《搬迁居民选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须知》(下称《须知》),市民投诉称其中多是霸王条款。12月22日,本报报道了此事。昨日,北京市建委指出,其中引起争议条款有的表述不清,有的属无效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建委公布的内容改掉了购房《须知》中的霸王条款。
昨日,一王姓拆迁居民感到满意。不过他仍有些担心,计划在本周二1500户居民开始选房时请媒体到场监督。一刘姓拆迁户称,截至昨日17时,尚未收到相关部门任何解释。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奥运工程、文保区改造、城中村整治以及市政道路改造所涉及的拆迁居民,均可享受定向经济适用房。目前从崇文区开始,陆续向宣武、西城和东城四个城区展开。
具体解释
1、“10分钟时限”指确认选房时间
《须知》第三条:因选房居民数量多,每户仅限购房人本人进入选房现场。每户选房时间为十分钟。
建委解释:《须知》中关于10分钟选房的内容,属于对选房时间表述不够准确,造成误解。在本周即将进行的选房对接中,根据搬迁时签约的时间先后顺序,市民依次进行选房。
在选房过程中,崇文区设有等候区、预选区、选房区和签约区。在预选区将详细公布所有备选房户型图、楼座图和居住区位置图。每户选房居民在预选区可充分了解房源信息,进行酝酿。当居民在预选区选择好几套方案后,进入选房区就可以直接确定所选房屋。《须知》上所说的10分钟是指居民确认选房时间,而不是选房时间。
2、“一次交清全款”是公司自定规矩
《须知》第八条:此次购房付款方式为现场一次性全款交清,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同时持付款通知书到现场收款处办理交款手续,交付房款时必须使用北京市各银行银联卡(广发卡最佳,速度最快),不收取现金及支票。若未按规定交清全款,选房号将被取消,该房屋将另行安排销售。
建委解释:经调查了解,建设单位考虑到这次对接选房的居民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购房能力。如采取贷款方式,市民还要承担相应的贷款利息,实际上会增加居民的经济负担,所以要求一次性付款。这是公司自己的规矩,与建委无关。建委从未出台如此规定。
考虑到有些居民的特殊困难,比如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低于购房总价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经区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协调贷款银行,在对接现场给予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
3、“取消选房资格”说法无效
《须知》规定:“选房人须遵守所有规定,否则取消选房资格”。
建委解释:建设单位不具备取消拆迁居民购房资格的权力,这种说法无效。
今后北京拆迁居民在选择定向经济适用房过程中,选房时间是否设限,购房款是否需要一次性付清等问题,属建设单位和市民之间的市场行为,建委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