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吴宇宸)今后,市民在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税收时,不用再为计算各种名目的税款搞得头疼了。明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对个人出租住房按综合征收率征收应纳税款。
此次实行“多税合一”的目的,一方面是简化全市个人出租住房税收征管,另一方面则是便于市民纳税。明年起,凡是在成都出租住房的个人,都应该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综合征收率,履行纳税义务。凡是没有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将有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果市民对实施综合征收率征税的具体规定有疑问,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