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备受国人关注的物权法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接受代表们第七次审议。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等等,这些公众热议的话题,都期待着本次审议给出一个清晰的答案。
尽管这部法律草案还处在襁褓中,但是它已经创造了历史: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七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七审物权法草案,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也浸透着他们辛勤的汗水。从12年前开始,为了解决中国特有的物权问题,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进行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今年4月,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赴上海、江苏、河南、湖南等地对国企财产权、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调研;6月,召开了论证会,以讨论草案中具体界定公共利益和用应收账款作担保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在观点的冲撞中,重大问题愈加明朗,物权法草案逐渐趋于共识。
七审物权法草案,彰显了立法为民、海纳民意的民主精神。这是一部公开征求民众意见,颇具争议性的法律草案。2005年7月10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见。短短40天,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11543件。此外,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许多“火药味”颇浓的观点也顺畅表达。民主立法,决定了这样一部法律草案必然会吸纳民意、反映民生。
七审物权法草案,体现了科学立法的慎重,更表明了党领导人民制定一部“民本大法”的坚强决心。作为民法典中最为重要的部分,2002年12月,物权法草案首次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反复修改、数番审议,为日臻完善的草案注入了人文关怀的基因。从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物权法定原则如何表述,到小区车位的归属、公共利益是否需要界定;从私有房屋70年使用期后是否需要收费,到房顶设置广告牌的收入归属,物权法草案变得更具体,与群众的利益也更为紧密。
一部良法的制定,犹如美酒的酝酿,需要在时光的酵母中,逐渐散发出醉人的醇香。物权法的制定,历经如此的精心打磨与众心呵护,必将如桂冠上的明珠,因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熠熠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