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在省内率先决定建立规章制度,消除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的保障盲区,不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杭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今后凡杭州市因见义勇为而牺牲、受伤的人员,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及丧葬等费用一律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部门监督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及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