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砚洪
与公开索贿不同,以礼代贿仿佛“干净”些,也“人情”些,所以就有论调:人情往来,不能算是受贿。果真如此吗?
栾蔚东做“七品官”五年,收了百万“节礼”,远远超过其薪酬所得,有如此重的人情往来吗?中国是个礼仪之邦,节日期间亲朋好友互赠礼物的确是人之常情,这样的人情往来表达的是一种美好的问候和温暖的情谊,体现的是社会真情和美好人伦。 但五年收百万“节礼”,已大大超越了这个度,而变味为一种交易。
什么交易?权钱交易!那么多的“人情”怎么不送给普通人?盖因栾蔚东手中有权,送礼人绝不是冲着“人情”而来,而是冲着那方大印。小投入,必然带来大产出,送礼之人心里明镜似的,如此,这“节礼”自然就不是“脑X金”之类市面货,送礼人也自然络绎不绝。问题是,贪官难道不知道这样的“节礼”已超过了通常意义上的“人情”?既然知道,可为什么还坦然“笑纳”?
为广纳钱财且规避风险,贪官们还主动策划“项目”,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甚至生病住院等机会,广收“财”礼。以礼代贿、以“借”代贿、以买代贿、亲友代受等。
为“安全”起见,行贿人也挖空心思变化方式,送古玩字画、名贵邮票等,名义上是礼品,实际上双方都心知肚明。为购买权力又规避送钱之嫌的这种“雅贿”曾一度风行。
但不管是什么方式,即使穿上所谓的“人情”外衣,只要是非法所得,必然构成腐败。RB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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