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十多年来内资、外资企业执行不同税率的“异税”时代即将结束,“公平竞争”的新时代已不再遥远。
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我国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但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向会议作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这部法律草案确定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税率确定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金人庆说,实行新税法,外资企业税负将略有上升,但由于对老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优惠措施,因此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大的影响。另外,新税法实施也不会对吸引外资产生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
另据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昨日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的草案在二审稿基础上增加了一款:“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此次修订突出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详见C01-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