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厂血案两年37宗
专家称外来工远离家乡面临压力较易冲动,建议工厂开心理课
本报讯(记者李月刚 通讯员周迪 段体操 黄汉波 宋爱国)从去年到今年第三季度,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工厂同事之间因工作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37宗,其中半数以上涉案人员被判死刑、死缓或无期徒刑。 这是记者近日从东莞市中院研究室了解到的消息。
53人涉案12宗故意杀人
东莞市中院工作人员称,发生在同一工厂内部普通员工之间或者普通员工与老板指定或任命的主管人员之间,因工作原因产生小矛盾,进而引发血案,这类型的案件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占有一定数量。
据初步统计,37宗案件涉案总人数(不包括另案处理的)53人,故意杀人罪12宗,故意伤害罪25宗。从当事人双方工作职位看,普通员工之间的犯罪有22宗,普通员工与工厂管理人员(生产组长、主管、保安队长等)之间的犯罪有15宗;从作案方式看,纠集他人共同作案的有20宗,占案件总数的54%;37宗案件最终判处的刑罚,判处死刑的3人,判处死缓的15人,判处无期徒刑的10人,三者占涉案总人数的53%。
起因简单多纠集老乡作案
东莞市中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类型的案件一般都表现出共同的特点:起因比较简单,但是集中于暴力犯罪,喜欢纠集“老乡”共同作案,且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这种情况一方面跟许多外来工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关,且身处异地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另外一方面也因为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简单、粗暴的现象。企业管理者应该更多关爱员工,尊重他们的人格,同时也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避免悲剧的发生。
专家:工作压力大与人沟通少
东莞市心理卫生中心主任陈耀汉表示,因为一些琐事或者小矛盾,最终酿成悲剧,如果当事人经过司法鉴定不是精神病人的话,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有病态人格,或者说人格障碍,比如说有冲动型人格障碍,表现为易冲动,做事不计较后果。另一种情况,就是一个正常人积累的仇恨比较多,又不能得到释放和适当的宣泄。外来工远离家乡,工作压力又大,跟人沟通比较少,很容易孤独。但是正因为这样,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会表现得很强硬,有时候会冲动一点。
从工人自身而言,应该认识到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是有规范的,要保持头脑的清醒、情绪的稳定。可以多参加一些体育文艺活动,老乡聚会之类的交交朋友,如果觉得经常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以向心理医生咨询。东莞市心理咨询热线0769-2211331是免费的,每天8:00-23:30都有人接听。
工厂也可以请专家给工人们讲解心理卫生知识,这样不仅可保护工人,也可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形象。
案例1 砍死工友潜逃六年
孙某与赵某是东莞茶山镇某制衣厂员工,2000年3月,孙某因为跟赵某打架而被开除。当晚,孙某买了一把斧头,翻墙进入制衣厂赵某的宿舍内,将赵某砍死,随后潜逃。2006年7月在云南被抓获。
案例2 口角中螺丝刀刺死同事
2006年11月,东莞长安镇一电子厂员工黄某上班时与同事胡某发生口角,黄某拿起一把工作用的螺丝刀往胡胸部刺去。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工人说法
唐某(东莞长安镇某鞋厂员工):我来东莞打工七八年了,(工厂)哪会安排什么活动,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我们整天加班,偶尔休息,也都是呆在宿舍。平时遇到不痛快的事情,只能跟老乡或者比较要好的同事说说。
胡某(东莞凤岗镇某电子厂前人事主管):我们厂今年就出过这样的事情,一死一伤。外来工的压力当然大了,我做人事主管的时候,曾跟领导打过几次报告,想请个心理咨询辅导老师,但一直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