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2月24日电河南省卫生厅近日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处方、病历书写,要求医生开病历需患者签名。
河南省卫生厅规定:医生应在病历上写清检查的危险所在以及所需费用,然后请患者签名。没有患者签名,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检查项目和输血、抗癌化学药物治疗等特殊治疗项目将不允许做;同一名患者连续两次相同检查均为正常,医生继续开检查单,可视为违规。
河南省卫生厅还要求,病人住院后,医生至少要与患者进行一次深入交谈,告诉患者其所患何病,并介绍治疗手段、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危险等。交谈完毕,医患双方要在病历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