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2月25日电(记者 焦宇)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2006年12月20日,吉林省35665户零就业家庭全面消除零就业现象。
吉林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零就业家庭标准,即具有吉林省非农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一年以上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申奉澈介绍说,按照这一标准,吉林省原有零就业家庭35665户,家庭人口80839人。截至12月20日,这些零就业家庭中已有46935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申奉澈介绍说,2007年,吉林省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确保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对2006年已经实现就业的原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监控,防止出现反弹。同时,逐步放宽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标准,最终将零就业家庭标准放宽到凡是没有就业人员的家庭即可确定为零就业家庭。吉林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及时给予这类家庭就业援助,到2007年末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