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旨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并轨的“两法合并”议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结束了我国沿用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执行不同税率的“异税”时代。
内外资企业将迎来“公平竞争”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指出,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主要是考虑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这意味着我国内资企业距离和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新时代已不再遥远。金人庆说,25%的税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继续保持我国税制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和吸引外商投资。
对财政减收影响不大
此外,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看,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财政收入近年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25%的税率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是很大,国家财政也能够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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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金人庆说,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