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高志海)今天上午,随着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庭揭牌仪式的启动,北京中级法院从此结束了没有少年审判庭的历史。一些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将在独立建制的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庭中接受审判、参加诉讼。 这一举措被视为是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措施。
目前,北京只有东城、海淀、丰台等区的少数基层法院设有少年审判庭,而受理重大刑事、民事案件和上诉案件的中级法院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少年庭。二中院院长王振清介绍说,未成年人是一个具有独立权利主体资格的特殊群体,必须建立区别于成年人的法律体系。今年8月21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18家中级法院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二中院少年审判庭是北京的唯一一家。
二中院少年审判庭由11人组成,分刑事、民事2个合议庭,既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体现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性。受案范围为被告人或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一、二审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探视权、变更抚养关系及抚养费等纠纷案件;二中院辖区的看守所、监狱等监管部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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