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和劳动合同法草案等。
会议先后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法律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物权法草案几经修改,已趋成熟,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并作出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劳动合同法草案经常委会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逐条审议和修改,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物权法草案:
修改“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
物权法草案六次审议稿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同意,可以将合法建造的住宅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住宅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为了维护现行法律和现阶段国家关于宅基地的政策,并为今后修改有关法律或者调整有关政策留有余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草案:
事业单位与劳动者订立聘用合同被纳入调整范围
本次提交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调整范围。
目前,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之外,事业单位中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由于行政管理部门权限划分的原因,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无法可依,不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基于此,目前的草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这部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
学校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学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草案也作出了规定,“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5%税率终结内外资企业“异税”时代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结束了我国沿用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执行不同税率的“异税”时代。
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