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邢斌)记者20日从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对全国首例尸骨灭失案做出一审判决:乌海市甘德尔陵园赔偿原告吴保荣、吴桂莲精神抚慰金50000元;赔偿原告吴保荣、吴桂莲为其父母建造墓穴费用10740元。
1999年4月8日,吴保荣父母的尸骨被以树葬的形式埋葬在乌海市甘德尔陵园。后来由于陵园改造,吴保荣父母的坟墓不见了,尸骨也灭失了。12月7日,《北方新报》以《全国首例尸骨灭案在乌海市开庭》为题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法院在判决中确认:原告将父母遗骨安葬在甘德尔陵园,2005年5月,被告将陵园改造成梯田式的墓地,被告没有尽到通知原告的义务,遗失了原告父母的遗骨。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原告吴保荣表示:“这个判决不合理,因为河北廊坊骨灰被盗案判赔6万元,本案是两具尸骨加墓地,应该比这个案例赔偿要多。所以,我要上诉。”责任编辑:wh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