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正在积极研究高校学生人均培养成本,并将以此为标准收取学生的费用。针对有记者提出的高校收费高的疑问,王旭明说,我国高等教育实行的是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就是国家、学校和学生本人各负担一部分费用。 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出台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对高校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收费必须经过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个部委联合审定才有效。王旭明指出,我国高校现行收费标准实际上是2000年制定的。从2001年起,每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都要专门下发通知,强调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都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也就是说,从2000年至今,6年过去了,高校收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没有提高。王旭明说,我国2000年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的依据是教育成本分担制,也就是估算学生应该负担的教育成本来收取学生的费用。这是非常复杂的指标,例如一个楼可能五十年,或者六十年报废,每个学生应该分担多少,研究起来需要一定的时间。但这一方法是一个科学的标准。
(吴晶 吕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