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私盖公章引发风波
因为村委会主任在一份合同上盖了村公章,多数村民表示反对,要求召开全体会议,罢免村主任。昨天,怀柔雁栖镇石片村的93名村民联名要求村主任下台。村主任商仲宽表示,自己并没有过失,村民此举不合法。
起因
一个公章引起轩然大波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石片村。70多岁的前村主任商仲福激动地告诉记者,从1994年开始,村子开始作为旅游景点开放,村民们出资出力修好了道路,为此一些自家的果树等都舍弃了。 景点开放后,2004年承包的旅游公司承诺每年拿出门票收入的10%给沿途的三个村,按照各村子的人口、地域合理分配,石片村每年能分到47000元。
商仲福表示,当时这个合同由雁栖镇政府和旅游公司签订,村民对这个合同并不满意,而现村主任商仲宽在合同上增补的“合同期满后资产由石片村所有”一句话上加盖了公章,相当于没有征求村民的意思就认同了合同。“如果没有这个公章,我们还能主动地为村民争取权利,毕竟大家都不同意的事情,村里不能擅自做主。”村党支部委员商建勋对记者说。
现场
众村民签名要求罢村官
出于对村主任的做法不满,一些村民开始要求召开全体会议,修改合同内容。但村主任商仲宽不同意召开会议。商建勋表示,他们研究了村民组织法,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按照这个规定,商仲福在全村进行了民意调查,表示对村主任做法不满的可以在罢免状上签字,到昨天为止,全村152人已经有93人签字。同时,村主任商仲宽一方也争取到一些支持者,大约40多人支持村主任继续连任。
12月21日,商建勋等村民起草了一份“申辩书”递交给了商仲宽,要求商仲宽按照程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申辩,“如果他不申辩,我们将在今天自主召开村民大会,依法投票选举新的村主任。”
村官:没做错不会参与申辩
事态看起来已经剑拔弩张,记者随后在村委会办公室找到事件的中心人物商仲宽。商仲宽提起这个事情很气愤,他拿出合同对记者说:“我只是在一句话上盖了章,并没有认同合同内容。”
商仲宽拿出装在口袋里的申辩书告诉记者,他不会申辩,因为自认没有做错,“他们要召开全体会议就召开好了,但要罢免我是要按照法律来的,目前他们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专家:依法进行可以保障权利
社会科学院的专家表示,目前村务运行机制隐藏着一些问题,当分红相对公平,村民收入相对有保障的时候,这些问题便隐性存在。一旦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变缓,或者分红不公平时,村民们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问题便会爆发。君泰博华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如果村民按照村民组织法的程序对村官进行罢免,则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晨报记者
周萍 文并摄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