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付惨重代价”
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信息管理系统元旦运转
本报讯(记者张太凌)“被执行人如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付出惨重代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在昨日的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说,最高法决定,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从2007年元日起在全国运转,该系统是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基础性工作。
倪寿明介绍说,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就是全国各级法院每年200余万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
倪寿明称该系统提供的全面、及时、准确的执行案件信息为基石,借助与国家有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与措施互动机制,并以适当的方式提供给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查询,最终形成国家执行威慑机制: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付出惨重代价,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方面都要受到严格限制和严重影响,其生存空间将受到全面的挤压,最终将不得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公开执行信息不侵犯隐私权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本报采访
昨日最高法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开生效后的法律文书,不会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权。
新京报:什么是国家执行威慑机制?
最高法: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是人民法院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而探索的一项新的工作机制,是指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工商、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待部门,通过限制工商登记、限制贷款、限制投资、限制出境、限制购房、限制取得各种荣誉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新京报:当事人和公众如何查询信息?
最高法: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将可随时通过国家执行威摄信息网查询执行案件的信息,我们将对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信息进行整合后,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用途设置不同的信息查询模块。
当事人可随时查看执行案件的执行日志,了解诸如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以及调查、询问、款物发放等详细情况,并可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新京报:何时可以查询?
最高法:我们会尽快解决查询问题,明年会有重大进展。
新京报:公开信息,会侵犯被执行人隐私权吗?
最高法:法律文书生效后都是公开的,本系统只是进行了记载和展示。因此,公开被执行人的一般信息没有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权。当然,我们也要考虑公开的信息被恶意利用问题,如身份证号、电话等信息则不会公开。
本报记者张太凌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