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地检署昨天侦结高铁南科减振弊案,检方认为这项斥资新台币八十余亿元的工程根本毋须施作,徒然浪费巨额公帑,依图利罪起诉台“国科会”前副主委谢清志、承办员林延旭、包商许鸿章及七名担任评审委员的学者专家,不仅求处重刑,还并科高额罚金,相当罕见。
承办检察官高峰祈直指,这项工程根本不需要,“这是谢清志为许鸿章量身订作创造出来的工程!”
检方对十名被告求刑如下:谢清志(六十五岁)十五年,并科三千万元罚金;包商许鸿章(五十八岁)十二年,并科五亿元罚金,追缴不法所得三十四亿元;林延旭(五十岁)七年,并科三百万元罚金。
七名评审委员各求刑五年、并科三百万元罚金,包括逢甲大学教授蔡崇兴(五十二岁)、许泽善(五十二岁)、中山大学教授李贤华(四十九岁)、前中正理工学院院长杨明放(六十一岁)、“国科会”参事林聪意(五十九岁)、“地震中心”研究员钟立来(五十岁)、建筑师洪思闽(五十五岁)。
起诉书指出,为解决高铁行经南科造成的振动问题,台“国科会”在2002年间成立减振工作小组,谢清志担任召集人。谢清志与许鸿章熟识,先将招标草案和评选委员名单泄漏给许,并将一次统包改为两阶段招标,让许的鸿华公司取得投标资格。
由于鸿华测试时采用的施工法违反规定,将丧失投标资格;谢清志指示放宽认定。进入规划服务标评选时,鸿华报价九十六亿元,永峻是十八亿五千万元。谢清志却向评选委员表示毋须考虑造价,评选委员依指示配合,致鸿华得标。鸿华取得规划服务标后,谢清志为协助鸿华取得工程标,又改采限制性招标,以议价让鸿华取得施工标。且鸿华未依规定提出报告,谢清志等人却未罚款,图利两百一十万元。减振工程自2004年底施工,今年八月完工。检方计算,鸿华的成本约四十六亿元,但虚报至八十亿五千万元,获不法利益三十四亿元。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