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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部分的财政支出,仅占到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的微小部分——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目前仅限医疗、教育救助和低保福利(也即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和烈属补贴部分,归属民政部管理。
而城镇居民所能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再就业保险和各种公共用品,农民完全没有享受到。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的研究,在福利项目支出方面,占全国人口约20%左右的城镇居民占有全国财政性福利支出的95%以上的份额;而占全国人口75%以上的乡村居民的财政性福利支出不足全国福利性支出的5%。
城乡巨大差异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即便在北京一市之内,目前各个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而农村低保标准最高的海淀区和朝阳区仅为180元,最低的区县仅为63元,仅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9.69%。
从各级政府负担农村财政支出的结构看,中国以地方财政为主要责任人。比如在农村义务教育支出方面,中央财政占2%,98%由地方财政负担,其中乡镇负担78%,县财政负担9%,省财政负担11%。
在农村医疗卫生总支出中,中央财政支出仅占2%。公用事业方面也是如此。
城市公共事业国家办、农村公共事业农民办,是中国城乡二元公共产品供给结构的基本特征——特别是1983年农村撤社建乡后,举办农村公共事业的主要责任便落到了乡村两级。
这直接加重了农民负担。而改变这种向城镇居民倾斜的财政支出模式,调整地方政府间权责对称的关系,走向惠及全民的福利体系才能真正实现。
中国8亿被拦在不公平制度下的农民,仍将主要依靠家庭救济的方式,在未来岁月中继续走完与城市人截然不同的余生。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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