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2月25日电(记者章磊)年终岁末,辛劳了一年的农民工能否拿到工资回家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从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该总队今年为399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94万元。
据介绍,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从10月22日开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展开专项检查,对150家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进行查处,为399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94万元。
今年10月,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到投诉,在2005年5月竣工的海口龙昆南路中国城附近某花园项目中,承建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69万余元。经调查,承建商拖欠的原因是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承建商已将开发商诉至海口琼山法院。随后,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致函琼山法院,要求从冻结款项中先行扣下被拖欠的工资,用于解决农民工的生活困难。
案件在海口中院二审时,海口中院、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与开发商沟通,经各方面积极协商,开发商同意先从被冻结款项中“解冻”37.5万元,作为农民工的部分工资发放。12月5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带着相关证件来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领取了工资。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海南省政府出台规定,建筑企业在施工前,必须到劳动监察部门交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获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劳动监察部门就从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今年以来,海南共有180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10万元,劳动监察部门对26家建设和施工单位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调查核实,在确定无拖欠工资的情况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85万元。(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