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杨余德 通讯员 南环 报道
未来5年,南京市将重点对“三区两县”实施环保考核。据悉,“十一五”期间,该市将安排1.5亿元环保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三区两县”即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补助和全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等。
另外,为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项目配套资金到位且开工建设的,市财政局可以预付30%补助资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组织检查合格后,由市财政局通过区县财政局将另外的70%补助资金拨补到位。对建成库容量50万吨以上、可以使用10年以上、达到建设部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二级以上卫生填埋场的区县,市财政局则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编辑 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