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标准不存在剽窃”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2-26 10:13:54 ·来源:新京报针对“我国移动手机电视标准被疑剽窃欧洲”等报道,广电总局昨日发表声明
本报讯(记者赵谨)针对近期媒体关于“我国移动手机电视标准被疑剽窃欧洲”等报道,昨天,国家广电总局特此发表声明,强调我国手机电视标准CMMB的核心传输技术STiMi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 近期国内外关于手机电视国标的报道是基于法国阿尔卡特朗讯公司和UMTS(通用移动通讯系统)论坛人员的所谓讲话,对CMMB标准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了莫须有的主观臆测。
半月前,剽窃质疑风生水起
今年11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简称CMMB)行业标准,即手机电视行业标准正式实施。但标准实施后一个多月,负责研发DVB-SH的阿尔卡特-朗讯移动广播部门总裁奥立佛·科斯特表示:“CMMB在本质上与我们所从事的内容十分接近,我对此感到诧异,我们希望能就此与中国广电部门进行沟通,并希望通过技术合作,让我们为欧洲开发的移动电视技术更快地适应中国市场。”国内部分媒体先后对上述报道进行了转载,并采用了“中国移动电视标准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我国移动电视标准被疑剽窃欧洲”等标题。
声明称STiMi技术标准草案早DVB-SH近一年
广电总局也在昨日的声明中表示,广电总局在2005年中期即确定在移动多媒体广播领域采用卫星覆盖为主、地面增补为辅的CMMB系统架构。2005年底,已完成了STiMi技术标准草案。STiMi技术在2006年10月被采纳并发布为广播电视行业标准。2006年11月,根据广播科学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泰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针对STiMi技术的结构和移动多媒体码流的特点自主设计研发的复用技术,广电总局又发布了行业标准。
而今年6月,欧洲DVB组织才成立TM-SSP技术组,开始准备起草DVB-SH标准。2006年10月,DVB-SH才提交第一份较完整的标准草案。
根据该草案内容,其采用的技术与STiMi区别非常大。但到目前为止,DVB-SH也还没有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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