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征管科负责人表示,经营者应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收费不开发票是违法的逃税行为
市民投诉:停车场不给发票还凶人
一名姓卢的司机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象山交警设在环城南路的违章车辆停车场收费,不开发票,还恶狠狠地骂人。
卢司机说,他的农用车载货7吨,因超重违章被交警拦下处罚。那位交警上车后,让他把车子开进了违章车辆停车场。第三天,卢某去取车,停车场工作人员要他交了30元过磅费、20元带车费、30元停车保管费。当时,卢某向工作人员提出要发票,那工作人员说:“没得发票了。”这时,远处一位工作人员恶狠狠地骂道:“他妈那个X的,哪个想要发票的,喊他过来。”卢某闻听此言,吓得不敢作声,急忙开车跑了。
卢某还说,他的车子连车带货一共才8吨,在别处,10吨以下货物的过磅费只收10元钱,这里却收了他30元钱。
热线直击:停车场不开发票
12月18日上午,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人员来到了环城南路,只见路边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违章车辆停放处”及交警等部门的六个单位名称。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人员向停车场的两名工作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站在一旁观察。这时,来取摩托车的邓司机和同伴黄某交给工作人员100元拖车费、20元停车保管费,工作人员为他们办理了取车手续。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人员见停车场工作人员没有开具发票的意思,便问:“你们有没有发票?开不开发票?”一位稍胖的年轻工作人员说:“当然有发票啦。”他边说边拉开了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本发票扬了一扬,就丢回抽屉里,顺手把抽屉推上。
热线工作人员与那两位工作人员告别后,走出停车场大门外,在路边等着。不一会,刚才来取车的邓某和黄某骑车出来,热线人员上前问道:“他们给你们开发票了吗?”“没有。”热线人员再问:“什么收据都没给你们吗?”他们很肯定地说:“绝对没有。别的地方交警处罚还有收据,这里一样凭据都没有。”
地税部门:不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
12月18日下午,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人员电话采访了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负责人。他说,地税定额发票有5元、10元、20元三种票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论消费者索要或不索要,经营者都应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像违章车辆停车场这样收费不开具发票,是违法的逃税行为。(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