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元旦期间严查燃气私自涨价
12月25日至明年1月3日 12358价格举报电话 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接听
本报讯 (记者饶沛) 市发改委昨起开始节日检查,发现价格异动将随时向党政机关报告;民用天然气、液化气销售情况成为检查内容。
市发改委政府网站昨天公布的《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将于2006年12月25日—2007年1月3日进行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检查将针对包括民用天然气、液化气销售情况在内的八项内容。
市发改委于22日召开本市民用天然气调价听证会,但是目前本市现有的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变,即1.90元/立方米。同时平价的15公斤液化气罐价格仍为40元。
市发改委要求各区县发改委加强值班,做好价格咨询举报工作。元旦期间,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接听价格举报电话,保证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节日期间的举报投诉,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矛盾。政策明确、违法事实清楚的,应迅速处理;需要一定时间按程序办理的,应向举报人解释清楚。本市价格举报电话为12358。
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主要内容
民用天然气、液化气销售情况;
机动车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计时收费、无收费标准公示牌(包括临时设置的停车场);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景区内商亭所售商品不明码标价、游乐项目未公示收费标准;
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
餐饮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大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区公用电话代办点收费,代售机票、火车票手续费不执行政府定价;
烟花爆竹销售明码标价情况;
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