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6日电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对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过一个和谐、廉洁、文明、欢乐的节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教育,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强化监督,努力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模范。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之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作者:余勤季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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