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 朱果萍通讯员张天勇)汽车修理厂业务员为了拉到一笔汽车修理业务,竟然串通修理厂负责人等制造了一场假车祸,骗取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向中保厦门分公司索取2.7万余元的赔款。 日前,这伙人因诈骗罪被湖里区法院判刑。
这起假车祸的“主演”是22岁的陈某鹏,他是厦门市一家汽车修理厂的业务员。去年10月21日晚,陈某鹏在金尚路看到一辆富康小轿车出事故后坏在路边,他上前跟车主建议说可以把车拉到他所在的修理厂维修。由于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这车子就无法办理保险理赔,犹豫不决的驾驶员问陈某鹏能不能帮忙拿到交警部门的责任事故认定。为了拉到这笔业务,陈某鹏答应驾驶员说可以帮忙解决。于是,这车很快就被拉到他所在的汽车修理厂维修。
修理汽车是没问题,可是如何拿到交警部门的责任事故认定获得理赔这个问题倒是让陈某鹏伤了一番脑筋。思来想去,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制造一起交通事故,从而骗取交警的责任认定。陈某鹏在没有征求车主意见的情况下,自己设计导演一场交通事故,还请该修理厂现场负责人王某当“演员”。
去年10月25日凌晨,按照事先合谋,王某擅自将朋友放在修理厂做保养的威驰小轿车开到金尚路车管所路段停好。陈某鹏驾驶那天拉去修理的富康小轿车,故意跨越双实线与威驰小轿车相撞。随后,陈某鹏向交警部门报警,还向交警对此次交通事故作了虚假“陈述”,并“借用”了陈某玲的驾驶证,说陈某玲是驾驶员。
该汽车修理厂负责人陈某燕得知真相后,不仅没有向交警部门告知,反而冒充陈某玲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且在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上签字,骗取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随后向中保厦门分公司骗取2.7万余元的保险理赔款,陈某鹏从中获得2718.7元的“提成”。案发后,陈某鹏、陈某燕自动投案并全部退赃,赃款已发还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