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小燕通讯员黄仁山)昨日,记者从市银行业协会获悉,我市106家企业荣获“信贷诚信企业”称号。据悉,该称号的评选在我市尚属首次。
2006年6月,市银行业协会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贷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活动坚持企业申报、会员推荐、公开审查、动态管理的原则,被评选的企业均是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优质客户,信用等级优良,与会员单位保持较长时间信用关系,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守信业务长期偿还率为100%,无不良信贷记录。
此次活动经全市30多家金融单位推荐评审,层层审定,最终在全市范围内共评选出106家“信贷诚信企业”。这些企业在与银行的信贷业务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仅在银行业获得了良好声誉,也在银企共同营造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中得到了很大发展,获得了双赢互利成果,成为银企合作的榜样。
据介绍,被授予“厦门市信贷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公司,市内各家银行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其开辟绿色通道,分别在贷款条件和结算等金融服务方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市银行业协会同时表示,信贷诚信企业不搞终身制,不代替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以后一般两年评选一次。“信贷诚信企业”如发生有违信贷诚信的不良行为,且在限期内未整改的将被取消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