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杨萍)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优先对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万人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使15万名左右的残疾人从根本上解决温饱,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5000户以上。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万人以上,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30万人。加强和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管理,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250名。
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和社区康复,使22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在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时,同步开展“视觉第一光明扶贫行动”和“彭年光明行动”。对贫困残疾学生给予资助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加大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每个市(州)至少要建立1所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以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对于30万人口以上且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较多,尚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要建立一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并且优先对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建立完善助学制度,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给予资助。老年人脑血管骨关节病致残率高
东亚讯(记者杨萍)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我省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共调查了25375户、76408人,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190.9万人,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03%。调查发现,老年人脑血管发病致残率高,达到20%以上,骨关节病的致残率也达到20%左右。
据了解,我省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是1987年,此次调查结果与1987年调查结果进行比较,可以看出肢体、视力、听力语言、精神、多重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比例上升;智力残疾人口总量减少、比例下降。推算的全省残疾人总数(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残疾类别 1987年 2006年 变动 1987年 2006年 变动 1987年2006年 变动总计143.1 190.9 47.8 6.18 7.03 0.85 100.00 100.00视力残疾 14.427.2 12.80.62 1.00 0.38 10.06 14.25 4.19听力语言残疾 31.6 50.1 18.5 1.361.85 0.4922.08 26.24 4.16肢体残疾 20.7 64.8 44.1 2.34 2.39 0.05 14.4733.9419.47智力残疾 54.0 12.1 -41.9 0.89 0.44 -0.45 37.74 6.34-31.40精神病残疾 5.813.4 7.6 0.25 0.49 0.24 4.05 7.02 2.97综合残疾 16.623.3 6.7 0.72 0.860.14 11.60 12.21 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