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26日电(记者胡靖国、叶健) 记者26日从“山西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四年来,山西省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900件,为国家挽回损失31.5亿元。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大豪在会议上称,四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大案1824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35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9人,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8人。 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52.8%,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此外,山西省检察机关对当前社会极为关注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司法不公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查办:共立案侦查党政干部搞权钱交易的案件1143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135件157人;立案侦查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289件324人。
在治理商业贿赂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山西省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案件157件171人,涉及资源开发和经销、出版发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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