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2月26日电记者申琳报道:日前,江苏省宿迁市7名县处级干部收到组织部门下发的一份《年度学习积分提醒告知书》,被告知2006年度他们的学习积分尚未达标,相应惩罚措施将有可能在他们身上生效。
2006年初,宿迁市出台《干部全员学习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干部实行全员学习积分管理,不同层次、类别干部年度必须修满相应学分,其中处级干部年度必须修满40学分。 按照该《办法》,凡没有修满学分的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得参与各类评优活动;拟提拔使用的,一律暂缓讨论或先培训后上岗。
12月初,宿迁市委组织部对市直机关66个单位343名县处级干部年度学习积分情况进行登记核准时,明确提出“学习不够,考核不过关”。组织部门对照年初下发的《办法》,要求每名干部必须详细填写《干部学习积分登记表》,申报个人年度学习积分,由组织进行评鉴认定。针对几名县处级干部积分不够的情况,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为扭转一些机关干部学习自觉性不够等现象,设立一个最低警戒线是完全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