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招募14岁少女“卖处” 专向“有车族”下手
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捕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危国桢 吕建设)
18岁的“大姐大”教唆比自己更小的两名少女卖淫,并专门向有车一族招揽“生意”。 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昨天向记者公布,落网的“大姐大”王某与同案人彭飞被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据悉,今年才18岁的王某是重庆女子,来广州后先是在一家发廊卖淫,后脱身出来“自立门户”,外号“大姐大”。今年7月,王某在老乡彭飞的帮助下,先后网罗了两名只有14岁和16岁的少女周某和赵某,在汕尾、南海、东莞、花都等地假扮处女卖淫十多次,每次收费600元至2000元不等。期间,周某、赵某曾因身体不适想离开,却遭到彭飞的打骂。
据后来查实,这个团伙为了能“钓到大客户”,竟千方百计从车行或有关部门弄回汽车车主的信息资料,根据资料上显示的联系方式找到男性车主,按事先编好的台词,如“家庭困难、家人突发重病等,急需经济周转,愿意以‘处女’之身作回报”等为幌子,挨个打电话询问,勾引一些车主上钩。
近日,花都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一举破获了这个卖淫团伙,王某和彭飞两人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逮捕。而本是受害者的周某、赵某也因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