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经济安全”
《权衡》:您对产权问题一向比较重视。不久前,在《物权法》的审议和修订中,立法部门提出,就产权保护而言,现实中受侵害最严重的恰恰是国有资产,所以要加强国有资产的保护。您对此怎么看?
张维迎: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如果说国有资产受到严重侵害的话,我们看最严重的情况是什么?不是由于某个人把它偷走了,或者转让的时候价格被低估了,最大的问题是投资的时候就打水漂了。但没有人去关注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好好地调查,这几个五年计划期间,所有国家投资的项目效果如何。我所知的内部人跟我讲,至少60%或70%都是浪费性投资。国家投出去1万亿元,真正创造效益的只有4000亿或3000亿元,甚至更低。这是没有办法靠《物权法》解决的。
国有资产根深蒂固的问题就是没有责任和权利的匹配。这样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我举一个例子,我们北大的一些企业当年在香港上市,股价在20块钱的时候,我建议学校转让10%的股票,这样就可以兑现几个亿的资金,用于学校的发展。但是没人敢采纳。如果20块钱卖了,万一过一段时间涨到了25块钱,就有人骂你,你卖便宜了,国有资产流失了。但事实是,过段时间股价跌到两块钱,学校亏了,当然也没有人负责任。
好多国有资产就是这样,该做的事不能做,能做的事又不该做。所以它没有办法有效利用,最容易受到侵害。我从小在农村就知道,公家的东西肯定坏得最快,集体的牲口就是不长肉。没有办法,你只要给公家操作这个事,就变成所有与公共财产相关的人的行为方式。《物权法》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国有资产不能有效地利用和保护,该怎么办?是放在那儿,烂下去?还是变现为资本,创造更多价值?我认为,一个东西在我的手里只值1块钱,但是在你的手里值10块钱,我把它5块钱卖给你,你赚了我也赚了。这就是我一直主张国有企业要尽快转让出售的原因。有的时候,尽管交易中存在问题,也只能退而求其次。
《权衡》:如果出售国有资产的话,面临一个问题:卖给谁?例如凯雷收购徐工这样的案例,就有人认为,外资并购会对民族产业和国家经济安全造成威胁。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张维迎:首先我不同意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观点来看待这些问题。在全球化条件下,安全的概念要重新考量。什么叫安全?我从来不认为粮食是个安全问题。如果真打起仗来,粮食到处可以种,北大校园都可以种粮食。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包括资本、人力的流动,依存度高了以后,大家不愿意动干戈,我觉得没有经济安全问题。
对国际收购,我觉得还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来看待。国家有的时候可能是作为国际斗争的政治策略,就像美国一样,有很多的政治策略,这个可能需要研究,这方面我没有什么特别的观点。
我关心的问题是:在企业经营中,我们给外资企业好多特殊权力,而我们的民营企业没有,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不能够很好地发展他们的潜能,这是不公平的。现在的官员心态很复杂,国有企业卖给外国人的话,好像政治上冒的风险少,但是卖给民营企业冒得风险大。我知道有些案例,同样的土地,我给你每一亩比外国人多出10万元,但是政府就卖给外国企业,不卖给中国的私人企业,因为他有另外的盘算。
我主张应该给中国的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同等的机会和权力,否则的话,出现很多怪事,例如假外资。这就跟晚清的时候中国轮船挂着法国国旗是一样的。那个时候为什么挂法国的国旗?因为挂中国的国旗受不到保护,土匪来抢警察不保护你;但是挂法国人的旗就是外交事件了,警察就管。1980年代私营企业戴“红帽子”,现在的假外资,都是经济歧视政策的结果。
作为一个中国的经济学家,或者中国人,我希望中国的民营企业能得到与国有企业公平的待遇。否则的话,还不如把国企卖给外国人。因为现在国有部门浪费的资源太多了。与其让它浪费,还不如卖给外国企业,让它替我们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他拿走一部分,我们还分享一部分。
我原来打过一个比喻,我们国有企业像残疾人,让他参加奥运会;民营企业身体健康,但手脚被捆绑起来不让去。结果你想拿金牌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还批评我们的企业被外国人收购了。其实如果我们想拿金牌,在国际上有一席之地,就是要把健康人手脚放开,让他们也去参加比赛。你让残疾人去参加比赛,比不过别人,就呼吁把外国人也绑起来,那不是一个好办法。
如果没有外国企业的进入,中国很难有今天的转变。我1987年访问日本的时候,到小吃店吃饭,当时最羡慕的是:什么时候国内的餐馆有这么干净就好了!那个时候国内的餐馆桌子都是油腻腻的,盘子都是脏兮兮的。这种状况什么时候改变的?麦当劳进来以后。麦当劳这么一个快餐店进来,整个改变了中国饮食业的卫生环境。
我的意思,不是国家一定要给民营企业特殊的优惠,但首先要做到不歧视它。如果早有这样的政策的话,我们的产业环境会比现在要好多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黄亚生教授写了一本书,用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为什么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如此之多、如此之广?他的答案是因为中国限制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不争气,没有办法填补这个市场空缺。所以,如果我们真正关心国家的经济安全,关心民族产业的发展,就应该给民营企业进入各种产业的自由和平等的条件。如果离开这一点谈什么保护,对外资限制,我觉得毫无意义。
我一直认为,一个国家国民的幸福程度、福利水平不仅取决于自己的收入状态,还取决于整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而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不仅是你的GDP,还依赖于你对影响人类进步的重大技术、组织制度有什么创新和贡献。假如我们中国的GDP上去了,但是所有好品牌的东西都是外国企业的,所有的核心技术都是外国创造的,中国人不会有很高的国际地位,仍然被别人看不起。
自主创新隐忧
《权衡》:你谈到一个国家的核心技术和优秀品牌,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国家的“十一五”规划中把自主创新提到了很高的位置,很多企业对自主创新寄予厚望。你对此怎么看?
张维迎:创新是跟企业家联系在一起的。创新和发明不一样,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讲得很清楚,创新是企业家的基本职能,企业家是进行“创造性的破坏”,带来财富的不断增加。现在很多人把创新理解为科技行为、政府行为,这是误解。发达国家之所以创新做得好,是因为企业家在做。我们现在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本来企业家应该做的是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的发明和推广,政府应该做的是体制创新;结果我们倒过来,大量的企业家是做体制创新,而政府成天忙着叫喊技术创新。
创新不是政府能设计出来的。我也不主张政府投入太多的钱搞创新。政府搞创新经常会变成我们前面讲的形象工程。上海交通大学“汉芯”的问题,实际上是与政府行为有关的。政府迫切需要你这个东西,去显示一下,树立典型。也许当事人不是一开始就想着造假,但想到领导对自己有这么大的希望,自己没做出来对不起领导,于是想赶快弄一下,这个时候就可能琢磨造假了。
未来中国能不能变成一个创新型国家,依赖于企业家。如果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企业家有很好的激励机制,对未来充满信心,创新自然有动力。如果我们的政府不能放开投资领域,企业家总是提心吊胆,企业家精神得不到尊重,企业家行为不能得到合理报酬,无论国家投多少钱,我们永远不可能变成创新型国家。
像汽车工业,现在满大街上跑的车,上档次的都是外国品牌。中国三大汽车制造厂都被外国的品牌汽车肢解了,这个合作一条生产线,那个合作一条生产线,“一女多嫁”。这样的好处是市场的车多了。但是我们想象一下,假如上世纪80年代就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汽车产业,即使说90年代开始就给像李书福这样的人做汽车的自由的话,外国汽车品牌不会像今天占这么大的市场份额。单一个桑塔纳就占了多少市场份额?但我们的政策不行,很长时期不允许民营企业生产汽车。比如华晨,好多年前就开始研制“中华”汽车,但就上不了政府的汽车生产目录。
李书福这样的人不可能在国有企业生存。他的历史地位、成功与否只能从他本身做的事业来衡量。我不是说企业家本身的个人素质没有关系,但我们有好的制度安排以后,最优秀的企业家才可以做好创新。
《权衡》:在你看来,中国目前有哪些阻碍企业创新和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
张维迎:首先是金融体制。我们的金融体制几乎所有的制度安排都在增加交易成本,这是很大的问题。金融是创新的血液,如果没有好的金融体制,新的技术即使出来了,也没有办法投入生产。不过这一点现在越来越乐观,因为好多外国的私人资金进入中国,来帮助中国创新企业家融资。
另外值得担忧的是,好多违反市场原则的政策不断出现,加上舆论的推动,使我们的经济在往前的时候有很大的脆弱性,如果处理不当的话,说停下来也就停下来了。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按照现在的版本的话,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非常严重的不利后果。
有个搞人力资源的资深人士讲,如果新的劳动法实施的话,就没有什么人力资源管理了。因为企业的解雇自由基本上就没有了。如果一个国家劳动市场变得非常的僵化,人们把保护劳工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而不是相信市场力量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经济要健康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劳动部门不管你的企业搞得好不好。按照这个规定,工会的权力大了,劳动部门的权力大了,动不动就仲裁,动不动查你的账,打的幌子是保护工人利益,保护弱势群体,实际上是在寻租。这有点像欧洲的一些福利国家,深究起来他们的劳动制度有很大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这些东西引进我们的国家,后果可能非常严重。因为我们没有他们那样的本钱来运行那样的制度。
另外还值得担心的是,现在有好多政策,打着宏观调控、治理产能过剩等冠冕堂皇的理由,限制企业投资,破坏企业产权,使民营企业面临非常困难的局面。比如你原来跟银行有一笔3亿元或5亿元的贷款,一搞宏观调控银行就要求你提前收回来,你说怎么办?这就是侵犯产权。侵犯产权不是简单的偷和抢,随时破坏游戏规则也是侵犯产权。
我原来讲过一句话,没有哪个媒体敢登。你们一定要准确表达我的意思。我一般不太用国家利益这个词,因为好词被坏人用得太多。但我还是想说,对待民营企业的态度问题是一个爱国主义的问题。爱这个国家,就要扶植民营企业,给他们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是对国家利益最大的损害。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