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航班延误经常延误航班将被取消航线经营权
陈姗姗
昨天,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透露,明年民航总局要把狠抓航班正常作为构建和谐民航的切入点,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而航空公司将成为治理航班延误的责任主体,对航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平均延误率高或平均延误时间长的航线或航班,将取消其经营权。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需要整个民航管理系统建设的更加先进,以及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
航空公司成责任主体
今年1到11月份,民航全行业平均航班正常率为81.15%。
由于各个航空公司都不愿放弃黄金时段,因此都拼命在某个时间段内申请尽可能多的航班,往往一些机场实际能力在60架次/小时,航空公司申请计划却已经有80架次/小时。
对此,杨元元表示,航空公司将是明年治理航班延误的责任主体,民航总局将建立制度,将航班正常率与航线经营权挂钩,制定具体标准,对航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平均延误率高或平均延误时间长的航线或航班,要取消其经营权。民航总局明年还要研究制定统一的航班正常统计标准,加强航班正常统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各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并探讨大型机场航班延误情况统计、管理、公布、处罚的程序和机制,先在首都机场进行试点。
由于旅客近年来对航班延误的投诉不断出现,民航总局曾出台一系列规定,旨在降低航班延误。2004年,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规定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必须即时报告民航管理局;当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民航有关规定做好服务工作外,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和8小时(含)以上,航空公司应根据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然而,关于航班延误赔偿的具体细则一直没有出台,各个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的赔偿标准也千变万化。对此,中国航空协会表示,出现航班延误时,航空公司的确存在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如信息传递不及时、补救措施不能有效满足旅客需要、对旅客的需求关注程度不够等等,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航空公司应该在航班延误时提供全程、及时、清晰的信息,并向旅客说明原因,履行告知旅客的义务,引导旅客选择其他方式继续旅行。而航班延误的补偿标准明示与否,则是航空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行为,取决于航空公司经营策略的考虑。
另外,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服务部副总监郝玉萍曾透露,从旅客投诉来看,42%的旅客觉得航空公司透明度的服务做得不够。飞机延误了,旅客不知道原因是什么,而航空公司的服务人员获取信息的渠道也少。而此次民航总局并没有对旅客所关心的信息透明和航班延误赔偿做出表示。
民航全系统需加强配合
东航一位内部人士昨天指出,虽然航空公司被认定为航班延误的主体,但由于保证航班准点起飞需要空管、机场等各方面共同保障,因此在指定责任机制时,也需要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中国民航业飞速发展,但民航系统的建设却显滞后。2000年的旅客运输量是6700万人次,2005年年底将近1.4亿人次,这样的数字在全世界几乎是仅次于美国的航空运输系统。由此导致放行频率、飞行时段、地面保障设施、停机坪机位、机场跑道等如今都已变得相当拥挤。不只是首都机场、上海机场,现在国内穗、深、成、昆等吞吐量排名前5~10位的机场基本都已达到设计能力,甚至在超饱和运行。“如此快的增长,需要整个民航管理系统更加先进。”奥凯航空公司董事长刘捷音说。
在昨天的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杨元元也强调,机场、空管部门要改进工作,履行好各自责任;地面服务代理人要对航班保障工作承担责任,在委托合同中航空公司应予以相应授权,以便代理人能及时处理有关事情;中航信公司也要采取一切手段确保订座、离港系统的无故障运行;空管局气象部门要与中国气象局紧密合作,做好恶劣天气的预报。航空运输协会也应该协调制定相对统一的服务标准。
相关链接
民航今年收入增 国航中航拔头筹
在昨天的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透露,中国民航全行业2006年累计完成旅客运输量预计超过1.6亿人次,比上年同比增长15.9%。而在客座率、盈利水平上,春秋航空、国航和中航集团拔得头筹。其中,中航集团盈利39.7亿元,排名第一。国内客座率最高的是第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客座率高达95.3%,而国际航线和港澳航线客座率最高的是国航,分别为75.9%和70.3%。
到目前为止,国内已经有5家民营、6家中外合资航空公司投入运行,总共投入飞机39架。杨元元透露,今后民航总局将继续放宽国内航空运输市场准入,除对北京首都、上海浦东、上海虹桥、深圳、广州、成都、昆明、大连8个重点繁忙机场实施航班总量调控外,将放宽其他机场航线准入;实施新的发展支线运输的具体政策,促进支线航空发展;同时大力推广电子客票,目前全行业使用电子客票的比例已超过80%。
中国首选,价值之选!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21—52132511(上海)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广州)0755—82416077(深圳)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