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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猪油,引发了住在一个村、只隔一道墙的王家和张家多年的积怨。两家不仅因此动了拳脚,还引发了一场长达13年的马拉松式的官司。
13年中,一直不服气的王家走完了所有的民事诉讼司法程序。即便这样,要争口气的王家说还要将事情继续下去。
走完所有诉讼程序
25日,记者来到昌平区百善村。王家的大院里,每个房间都宽敞明亮,布置着现代化的家用电器。
出门迎接记者的是年过六旬的朱大妈。她的老伴王大爷正抱着外孙子在客厅内。王大爷告诉记者,外孙子是自己二女儿家的孩子。当年发生那场“争斗”时,二女儿还是一名高中生。
朱大妈拿出了保存整齐的诉讼材料。足有10厘米厚的各种材料,大部分纸张因时间太久而变得发黄。其中最新的一份材料,是今年10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作出的《民事行政检察不立案通知书》。
这张通知书意味着,朱大妈打的那场官司,已走完了全部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
那场官司,起因于一袋猪油。
一袋猪油引来争斗
事情发生在1993年。
在1993年,猪油可称得上是市场上的紧俏品,曾出现过供不应求的局面。在豆油紧缺的时候,猪油是不少家庭烹调时使用的主要油料。
1993年7月,王家托熟人购买猪油。
7月31日下午,那位熟人本该将猪油送上家门的时候,朱大妈却听说,猪油被错送进了隔壁邻居张家的大门,而张家竟然将猪油收下了。
朱大妈立即到张家索要猪油。朱大妈进张家的院子,发现自家装猪油的袋子被扔在一边,猪油已被张家放进大盆准备加工了。
当时张家夫妇及大儿子都在家。张家女主人王某说,猪油就是给自己家送的,“不是抢来的”。
双方因这件事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终于在巷子里动起了拳脚。
不久,张家二儿子,王家的两个姑娘也都参与进来,最终发展成一场群架。
张家女主人王某后来对记者说,当时他们也托了熟人买猪油。猪油是别人送进自己家门的,“凭什么说是王家的”。
官司持续十三年
朱大妈说,争斗中,自己的二姑娘受伤比较严重,所以他们报了警。没过几天,张家以女主人王某受伤为由,将王家告上法庭,讨要医疗费。
一审法院很快作出判决,两家因猪油引发了矛盾,处理方式不当,对王某的受伤,朱大妈及家人应负主要赔偿责任,王某负一定责任,王某住院花费1070.96元,朱大妈赔偿749.67元,赔偿误工费84元。
朱大妈对这一判决非常不满,她认为自己家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而王某根本就没伤,她的伤情鉴定是伪造的。
13年马拉松式的官司,随着朱大妈的上诉开始了。
1994年4月22日,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朱大妈承担50%责任。朱大妈依然不满,并向当时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
同年11月15日,中院驳回了朱大妈要求再审的申请。朱大妈又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院于1995年7月13日,又一次驳回她的申请。
两级法院认为朱大妈的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故维持原判。
朱大妈依然“不服气”。她后来打听到还可以找检察院,于是她又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事情一直到了2006年。
2006年10月2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驳回朱大妈的申诉请求。
一场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到此终止。
朱大妈不得不将坚持了13年的官司“告一段落“。
程序终结依然不服
朱大妈说,她并不是为了赔钱的事情,就是为了争口气。
她说她每月最少要去三四次法院,且风雨无阻。许多年来,她的来往车费加上聘请律师的费用,已无法计算。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大妈这场官司是彻彻底底地赔了。不过,无论是朱大妈还是老伴王大爷,都非常坚定地说,他们仍然不服,尽管走完了所有的诉讼程序,他们仍然要继续“找下去”。
另一方的张家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已不再去想这件事,生活早已恢复正常。他们也早已放弃了法院判给他们的医疗费。
张家的女主人说,早知道会闹出这样一场官司,她宁肯当初不要那袋猪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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