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
建立起面向0—6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服务网,逐步实施学龄前儿童0—6岁一体化教育。
实施初中建设工程和规范化小学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办学条件困难、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较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初中和小学建设。
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建设现代化基础网络和数据系统,完善北京教育信息网,实现市、区县、学校三级网络的畅通连接。
建设一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特殊教育中心,为残障人员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康复环境。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逐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0年与本科大体相当;
建设与本市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10个示范专业、50个重点专业、50个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和10个国家级重点实训基地。
强化职业教育课程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沟通和衔接,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探索建立职教课程的评价体系。
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每年培养中级技术工人8万名左右,高级技工和技师5万名左右。
从2006年起,市区(县)政府每年教育费附加要安排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支持市属重点职业学校、区县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中心以及农村劳动者培训,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以及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统筹规划在京中央院校和地方院校,统筹规划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高等学校体系,形成层次清晰、定位明确、重点突出、互为补充的高等教育格局。
积极推行学分制改革,推进高校之间学分互认、学科专业共建和教学资源共享。
重点建设首都经济、首都教育、城市建设与管理、文化发展、现代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都市农业等10个学科群、50个左右的重点学科。
建设城市交通、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技术、新医药等7个技术转移中心、15个大学科技园和20个科技创新基地,搭建北京经济发展智力支撑平台。
加大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的指导工作力度,更新择业观念,推动多种形式就业。
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全员育人,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行动计划(2005-2010年)》,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中小学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计划,逐步做到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研究制定支持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纪念馆开展普及性教育活动的优惠政策。
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创新
进一步发挥教代会、职代会、教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和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全面的教学质量报告。
启动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建设。
七、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教育布局调整
在新建居民区、城市发展新区、郊区建设一批中小学校。
将职业学校数量调整到100所左右。
制订首都高校新的空间布局规划。
八、大力加强农村教育,推动首都新农村建设
新增教育经费70%投向农村,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师资培训。
免费培训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提高农村教师水平。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10万人次以上。
制订郊区“村村都有大学生”的“绿色通道”行动计划。
九、全力开展奥运服务,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建设200所“北京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
外国留学生到2010年达到8万人左右。
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到国外、境外办学。
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
启动建设学习之都行动计划。
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大力开展社区教育。
建立市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院校、专科学校、成人高校、高教自考之间学分互认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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