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可能真的不用交了 郑州市拟按每平方米18元收取城建配套费 燃气价格可能上涨
昨天,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郑州市民可能不用再交3500元的燃气初装费和每年48元的维修费了。 买房时将按每平方米交18元收取城市配套建设费。燃气价格将上涨。
[事件]
燃气初装费将变身城建配套费
昨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审议的重点仍然是已经争议了6年的燃气初装费和维修费该不该收的问题。令市民惊喜的是,根据三审稿规定,以后再买房不用再交3500元的燃气初装费了,燃气初装费和维修费将要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买房时按每平方米交18元的城市配套建设费,还有是燃气价格可能要上涨的费用。
[解读]
谁买大房子谁掏钱多
原规定:燃气初装费3500元。
变化:“将来郑州市的燃气初装费将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购房时按住房面积多少收费。”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说。郑州市将燃气初装费纳入城建配套费,初步定为按照住房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8元。省发改委已经研究过,原则同意,只待省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
虽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与过去相比,费用还是降低了不少。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如果按每平方米18元收取,只收1800元,降低了1700元。
公司不能随便停气
原规定:如果燃气用户不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交纳气费,每天要按所欠燃气费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如果两个月不交纳气费,燃气公司可以停止供气。
变化:在这次审议会上,部分组成人员认为,供用气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用户不按期交纳气费时,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不应由地方性法规作出“收取滞纳金”的惩罚性规定。而且,燃气使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不能随便中止供气。
破坏燃气设施最高可罚1万元
原规定:单位破坏燃气设施将罚1000元至5000元。鉴于破坏燃气设施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法制委员会建议提高对单位破坏燃气设施行为的处罚数额。
变化:三审稿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和倾倒、排放腐蚀性液体、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或者顶进作业、擅自从事爆破作业的,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罚5000元至1万元。
维修费计入供气成本
原规定:居民每年还要交纳48元的燃气维修费。
变化:三审稿规定,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以燃气管道连接燃气燃烧器具软管的阀门为界,阀门之后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费用由用户承担;阀门和阀门之前的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负责维护管理,费用计入供气成本,由燃气公司承担。
“维修费用计入供气成本,燃气将来肯定要涨价。”郑州市人大代表、郑州燃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闫国起说。
[问题]
影响管道新建和扩建?
对于取消燃气“两费”,郑州市的市政部门也有很大意见。
在昨天的小组审议会上,闫国起解释说,目前,郑州市从新疆、陕西等方面过来的气,每立方米成本不低于1.9元,而供给居民的供气价格是每立方米1.6元。燃气公司一直是亏本经营,新建和扩建的实力有限,这样会造成几年内郑州市燃气的发展停止和房地产企业的发展。
5亿多元的产权怎办?
居民掏钱交了初装费,户外的管道属于居民和燃气公司共同承建,产权理所当然是居民和燃气公司共有。
“郑州市居民户外管道的产权已超过5亿元,如果以后取消了‘两费’,今后的管道维修费用将由燃气公司来承担,那么,这些庞大资产应该怎样划分和处理呢?”郑州市市政部门的负责人说。
市民:交过费用的如何区别对待?
对于燃气初装费的一些变革,记者也采访了一些市民。家住黄河路的王先生就提出这样的疑问:“我的房子交了燃气初装费,如果燃气价格上涨,是不是对我们这部分交过初装费的人不公平呢?”
[链接]
“两费”争议6年
《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是2000年10月1日实施的,根据规定,居民必须交纳3500元的初装费才能使用天然气。还得按月交纳4元钱的管道维修费。
2004年,郑州市人大代表秦洁等提交议案,要求取消燃气用户每年48元的维修费,废除初装费。
2004年10月,郑州人大常委会审议了《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由于分歧很大,条例(修正草案)被搁在了一边。
今年4月份,有市民投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郑州市强行收费和收取的“设施养护维修费用”有失公平为由,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中强收维修费的条款。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发文,要求对条例中不合法及明显不适当的条款进行修改,并限期上报。
今年10月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二审”条例修改稿时,当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燃气公司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的是“燃气”,用户用气交气费,燃气公司根本不应该收取“初装费”和维修费,理应取消。结果由于分歧太大,无疾而终。
“现在不是取不取消初装费的问题,而是如何统一归并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问题。”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在第三次审议会上说。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