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下月13日预报名 考生综合素质成录取依据之一
昨天(26日),省考试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公布2007年高考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明年高考报名将分两阶段进行,其中体育、音乐、美术类考生将于1月13日开始报名。
据悉,作为新高考方案实行的第一年,明年广东高考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描述为主的方式,写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省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的记录方法将于近期向学校和考生公布。
考生姓名生僻用“??”代替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月13日—1月16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为1月17日—1月19日。
第二阶段为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文科类、理科类、单考单招类考生以及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其中韶关、湛江、茂名、梅州、河源、清远、潮州、揭阳、云浮9市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3月1日—3月4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为3月3日—3月5日;珠海、汕头、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尾、阳江、东莞、中山、深圳11市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3月6日—3月9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为3月8日—3月10日。广州地区报名时间及有关安排目前正在制定,也将于近日公布。
据了解,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待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将对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考试中心技术统计部。
非本省户籍考生不予借考
户口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7年3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否则不予确认报名手续。同时,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迁入广东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广东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此外,还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录取新生时,考生如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户口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广东省也不办理户口在外省的考生借考事宜。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
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市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市属高校录取。
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职业类考生需“持证”报名
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报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07年1、4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须输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5月2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