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6日讯2006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383件,结案率达98.71%,平均审理期限24.34天,判处有罪人犯701人,依法宣告无罪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人犯589人。 26日,哈市法院公布了该院2006年十大刑事案件。
被告人董德来、吕超抢劫报复,连害四命案,哈市法院判决被告人董德来犯故意杀人等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吕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董德来、吕超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这十大刑事案件还有被告人李文滨、孔令田“狱友”合伙,连抢七起;被告人李永洙、崔钢铁暴力劫取财物,致二人死亡;被告人任启龙、杨树良非法敛财28万余元;被告人张冶因外欠赌债无力偿还,绑架“把兄弟”女儿索要赎金10万元;被告人刘国华伪造证明材料骗贷770万;被告人赵晓明等十四人结伙抢劫盗窃财物合计人民币473784.46元;被告人刘明新及其子女贩卖鸦片三万余克,父女四人同获刑;被告人李智勇、陈汉廷虚开增值税发票八千余万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杜军为牟取经济利益筹建个人色情网站,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其余四被告人刘常庆、马福民、杨震、谢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