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32港客 两犯判无期
震惊公安部的“虎背山隧道大巴劫案”一审宣判,另外两犯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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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国栋 通讯员孟广军)震惊深港并惊动公安部的“虎背山隧道大巴抢劫案”日前在深圳市中院一审宣判,四案犯中两人被判无期徒刑,两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今年6月3日下午6时许,案犯陈立文、李德武、陈建登、陈健壮与陈炳辉(另案处理)经事前密谋和踩点,乘上一辆前往广州的大巴,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虎背山隧道附近时,采取持枪、持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车上乘客(包括32名香港乘客)及司乘人员港币6万余元、人民币2万余元、手机41部及戒指、项链、手表等物,车上3人还被打致轻微伤。此案引起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尽快侦破此案。深圳公安局长李锋督阵成立专案组,省公安厅刑侦局也赶到深圳协同侦破。两天后,专案组将陈立文等涉案人抓获。
深圳市司法机关高度重视该案的办理工作,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志峰亲自承办此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深圳市中院副院长佟丹亲自担任了此案的主审法官。在此前的庭审中,检方认为,4疑犯在庭上供称,因为之前同伙坐此车得知车上多是港人且很有钱,就萌生了“做一单”的动机。检方同时认定,在共同犯罪中,4人均是主犯,四案犯均当庭认罪,但他们将责任都推到另案处理的陈炳辉身上,说起意、谋划、分工等都是陈炳辉的事。他们只是听从陈炳辉指挥的小喽啰。
深圳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四人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本案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对四人依法应予严惩,同时考虑到四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陈立文亦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陈立文、陈建登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健壮、李德武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链接
选虎背山隧道方便逃跑
据了解,制造了震惊深港的“虎背山隧道大巴抢劫案”的5名疑犯均系广东省台山市农民,其中有两人长期吸食毒品。
检方说,他们在案发前的一两天就开始谋划。在动手之前,他们已经多次坐车到大巴行经处踩点,制订逃跑路线,准备工具、人员分工。疑犯在庭上称,直至案发前一天,陈炳辉还带着同伙到线路上踩点,选择在虎背山隧道,是因为觉得地势有利于逃跑。
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虎背山隧道附近时,陈炳辉拿出真手枪指着司机,要其将车靠路边缓慢行驶。其余同伙李德武、陈立文等4人遂掏刀的掏刀,掏枪的掏枪,大叫“打劫!”
就这样从车前扫到车后,先洗劫手机手表,后洗劫乘客钱包,车上38名乘客和司乘人员无人幸免。共洗劫手机41部,港币6万余元、人民币约2万元,手饰手表一批。乘务员小谢及两名乘客在洗劫过程中被殴打致轻微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