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等人先和按摩女认识,然后以按摩为由,对其进行抢劫。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指控,6月20日22时,王建华、王庆松及小伟、李军驾车窜至罗湖区新安大厦,王建华约按摩女王某上车,持刀从王某身上抢走手机一部、现金200元等,后又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持卡分3次取款共67980元。 王某被抢首饰共计价值15856元。
5月23日18时许,王建华、王庆松驾车窜至罗湖区水贝一路康明城休闲城,王建华以请受害人韩某某吃饭为名约其上车,等韩某某上车后,即采用持刀威胁、捆绑、蒙头等方式威逼其交出财物。之后,王建华、王庆松窜至韩某某住处抢走现金及财物一批。
4月15日下午,王建华、王庆松伙同张静(另案处理)密谋抢劫。王庆松驾车窜至福田区福星路,王建华以给受害人丁某某安装空调为名,伙同张静闯入丁某某住处,采用捆绑、封嘴等方式,抢走摩托罗拉V26手机一部。(记者包力于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