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月波 通讯员 余作才郑学仪结婚6年,梁花贵总觉得妻兄和岳父对自己冷眼相看,只因为他是一个上门女婿,并由此在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心理也渐渐扭曲并最终失去理智,挥刀杀害了妻兄夫妇,还砍伤了岳父。
自觉罪责难逃的梁花贵服下两瓶农药想结束自己罪恶的生命,最后却还是被抢救了过来并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裁判。
这起发生在荔浦县农村的家庭悲剧再次提醒世人:有健康的心理,才有健康的生活。
2006年12月2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花贵死刑,附带民事赔偿42万余元。
为求心上人 上门做嫁郎
梁花贵,1976年出生在荔浦县双江镇某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家有兄弟三人,梁花贵排行老二。
1996年,梁花贵年满20,按当地习惯,男人到这年纪已该成家,梁花贵眼瞧着哥哥和弟弟都先后结婚了,而自己的婚事却还八字没有一撇,心里暗暗焦急起来。亲戚朋友很热心了为他张罗了好几个对象,但女方都觉得梁花贵家境不好而打了退堂鼓,这让梁花贵既自卑、也更焦虑不安起来。
1998年,22岁的梁花贵通过媒人的缀合,认识了本县新坪镇某村的阿玲并得到她接受,两人谈起了恋爱。但是,到了梁花贵正儿八经向阿玲提出结婚请求时,阿玲却觉得梁花贵家的生活条件一般,而且人多地少,交通又不方便,表示不愿意嫁到梁家。
梁花贵觉得,自己如果再找不到老婆,就会被人耻笑,因此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到阿玲家去做上门郎。
小事起争执 结怨日渐深
1999年12月18日,梁花贵入赘到阿玲家做了上门女婿。婚后,梁花贵就带着阿玲到县城去打工,没日没夜地干了一段时间,却挣不到钱,想想家里的田地没人耕种,小两口又卷起铺盖回家务农。
回家不久,梁花贵夫妇按农村习惯,和阿玲的兄嫂分了家,另起炉灶过起了小日子。
但是,这次分家却让阿玲的兄长阿学与梁花贵的关系变得恶劣起来,村里人说,阿学经常在众人面前数落梁花贵的不是,还说梁花贵来当上门女婿,其实是来和他争父母的那份田地,这话传到梁花贵耳朵里,让他觉得很不好受。
梁花贵后来在供述自己的作案动机时说,“我入赘到阿玲家里后,我老婆的哥哥两公婆和岳父就一直看不起我和阿玲,经常拿一些小事作文章指责我们,好多次都被他们惹得很火了,但为了阿玲我都忍了下来。那时我就想过了,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他们。”
2005年,一件小事的发生,让梁花贵心里的“仇恨”更加深了。
梁花贵的岳母告诉办案人员:“当时,我儿子阿学把一些豆角枝堆放在家里的夹巷里,梁花贵看着不顺眼,就把豆角枝丢了出去,两个人因为这事吵了起来,梁花贵还动手打了阿学。”梁花贵说,当时如果不是他岳父出面劝阻,肯定会打伤人的。
就因为这事,梁花贵与阿学从此形同陌路,路上面对面遇着也不打招呼了。
丧心病狂时 一刀害两命
2006年7月28日,梁花贵心里埋藏已久的这种畸形的“仇恨”在酒精的“掺合”下酿出了恶果。
关于那次杀人的经过,梁花贵后来在供词里讲述得非常清楚。
“那天上午10点多钟,我和村里的廖某等4人就开始在我家厨房里喝酒,一直喝到十二点钟左右,大家喝得都有点麻了。就在这时,我突然听到阿学在堂屋门口骂人,我仔细听了听,竟然是骂我。于是我就走出厨房去看,阿学见我出来,就用手指着我骂。我当时趁着酒意,心里马上就冒出了要杀死阿学的念头。”
“我转身跑进厨房里拿了把菜刀出来,看到我手上的刀,阿学也没有一点害怕、也没有一点防备,他以为我是做做样子不敢砍他的,他哪晓得,我已经是有了要砍死他的想法了。我当时举起菜刀就朝他头上猛砍下去,连续砍了几刀,当场就把他砍倒在地。”
“他老婆看到了,可能被吓坏了,转过身跑进堂屋里,我当时想,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一起砍。于是还没等她跨进堂屋门坎,我就举起菜刀追上去,在她身后朝她头上猛砍了几刀,把她也砍倒在堂屋里。这时我岳父不知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用手来挡我的刀,也被我砍着了。”
自知罪孽深 服毒求自绝
把阿学夫妇俩砍倒在地后,看着满地的鲜血,梁花贵的酒也被吓醒了,他这时才知道自己已酿出了大祸,心里想,自己这回是死定了,于是就跑进堂屋,找出了两瓶农药,扭开瓶盖一口气把两瓶农药全部喝了下去。
喝完农药后,梁花贵走出堂屋,正好看到闻讯赶来的阿玲,梁花贵“扑通”一下跪在了老婆面前,说“我杀死人了,我错了,我已经喝了农药,我会死的,你要好好的照顾我们的女儿。”稍后农药毒性发作,梁花贵开始口吐白沫、渐渐人事不省。
后来梁花贵说,“当我在县中医院里苏醒过来时,我才知道自己被抢救过来了。”
案件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经审理认为,梁花贵因家庭琐事与家人产生矛盾并怀恨在心,于案发当天在被害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无故行凶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见一个砍一个的凶狠残忍行为,造成二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成立。2006年12月2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花贵死刑。 |